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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触目惊心

——长江上游水上安全检查见闻
2000-07-16 来源:生活时报 新华社记者 林红梅 我有话说

新华社重庆7月15日电记者随交通部和重庆市长江上游水上安全联合检查组对长江上游水上安全进行检查时,发现在全国进行安全大检查的形势下,在水上事故频发、血的教训不断的背景下,一些企业仍然对安全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安全隐患,触目惊心。

冒着蒙蒙细雨,检查组来到重庆市涪陵区第五码头,随机登上停在码头的长江金龙号客轮。这艘漂亮的豪华旅游客轮签证簿有涂改,航行日记记录不规范,没有气象水位记录,没有应急电池组,一旦船上主电源供电中断,就无法向外发报。检查人员对着消防器材口喷一口烟,驾驶台上报警器马上响起,但是,大副却手足无措,错按电钮,找不出火灾显示部位发生在哪儿。

普通客轮“石宝寨3号”客人已经登船,半个小时后就要开航。检查组在不到半小时的检查中,就发现该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没有应急舵机,船舶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就会随水漂流,处于完全失控状况;消防设备全部失效,发生火灾只能眼睁睁看着烧;船舶无应急部署安排,大副不知道如果船舶发生火灾,旅客落水后应如何处置。

在涪陵乌江口,检查人员检查了客渡轮渡船“涪州6号”,这艘核定载客量为381人的客轮,没有航行日志,没有轮机日志,没有船舶垃圾处理记录本,号钟失效,没有号旗,没有堵漏器材,救生衣差100件。消防救生演习记录本填写着演习日期,却没有演习内容。

“石宝寨3号”所属公司经理王映德说,今年以来,涪陵区政府、区安全委员会、区港监、当地政府等都与他签订了安全责任书,规定他对这艘船的运输安全负第一责任。而且,今年上半年,他参加了不少于20次的各主管部门召开的安全会议,就在8日,区安全委员会还召开会议,他与船长李泉区签订了安全责任书,李泉区对公司包安全责任,不包利润指标。

可是,雷声大,雨点小,对旅客生命安全的保障,仍然是一句空话。

据了解,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已经依据有关法定程序,由有关主管机关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在通知书下达后14日内进行整改。

据悉,“石宝寨3号”轮到达重庆港后,检查组责成重庆市航运管理处通知重庆港对其停止卖票,到记者发稿时,船检、港监正在对它进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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